关于成立甘肃省林业特种装备储备管理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甘肃省林业厅甘林群组发〔2013〕1号《关于成立省林业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对特装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中心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下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宏东同志兼任,薛晨同志担任副主任。郭和平、李鹏、叶新川、王子乔四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相关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2)负责做好与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厅督导组的汇报、沟通和联络工作。
(3)负责做好上级检查指导组的接待、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办公室文书、档案和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各项会议的组织筹备和记录工作。
(6)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活动总结和汇报等材料,并负责整理汇总。
(7)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特此通知
甘肃省林业特种装备储备管理中心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