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流转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12-17 17:07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11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流转工作会议

省委副书记欧阳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副省长冉万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政协副主席张世珍出席会议

省委副秘书长刘玉生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均出席会议

省林业厅厅长高清和通报全省林权流转情况

省农牧厅厅长武文斌通报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会宁县政府县长王科健作林权流转典型发言

康县政府县长文元旦作林权流转典型发言

          11月28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兰州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流转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欧阳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冉万祥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张世珍、省委副秘书长刘玉生、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均出席会议。省农牧厅厅长武文斌通报了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省林业厅厅长高清和通报了全省林权流转情况。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工作,交流了各地流转工作经验,分析了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安排部署了下阶段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流转工作。

        欧阳坚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推动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工作实现新突破。促进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有利于盘活耕地和林地资源,科学配置这一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产、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推广农业科学技术,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的机械化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有利于解放农村劳动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从而减少农民,推进城镇化快速发展;有利于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激活农村发展活力。总之,促进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是增加农民收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根本举措。   

        欧阳坚要求:加快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林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三个不得”原则,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工作中不刮风、不评比、不攀比,确保农民耕地、林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的主体地位。在土地林权流转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土地林权流转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系、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国家承包者经营者的关系,确保土地、林权流转健康有序推进。

        欧阳坚强调:加快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必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认真搞好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经营权证书全面发放到户;实行规范化的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指导流转双方在充分自主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开展流转合同鉴证,健全登记备案制度,确保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等优质服务,及时化解流转矛盾纠纷;健全完善流转市场体系,加强土地和林权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的培育。加快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必须加强扶持引导,健全完善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农业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流转主体,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鼓励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出租、转包、互换和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农业和林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欧阳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土地和林权流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加快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围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冉万祥副省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好汇报的同时,尽快展开一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流转工作的大讨论;二是各地在摸清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流转工作的总体规划,并注重与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协调推进;三是着力培育一批农村土地流转和林权流转的突出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省农村土地和林权流转工作。

        会上,天水市、张掖市、宁县、玉门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工作经验,会宁县、康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推进林权流转工作的典型经验。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14个市(州)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林业局长、农牧(农业)局长,86个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参加会议。(厅林改处供稿)